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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82-201609-173315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9-21 16:36
名 称: 昆明市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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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21 16:36 浏览次数: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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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类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1至当月累计)备 注
城市低保96381人475元/月/人395元/月/人23384.74万元东川、寻甸、禄劝、倘甸
530元/月/人昆明市其余县(市、区)
农村低保161109人260元/月/人170元/月/人15781.85万元东川、寻甸、禄劝、倘甸
295元/月/人昆明市其余县(市、区)
特困人员供养7530人495元/月/人(集中供养)495元/月/人2150.82万元东川、寻甸、禄劝、倘甸
395元/月/人(分散供养)395元/月/人
610元/月/人(集中供养)610元/月/人昆明市其余县(市、区)
495元/月/人(分散供养)495元/月/人
医疗救助96438人次

3850.36万元
临时救助23843人次
536元/人次1278.01万元
说   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即实行差额发放。
注:统计数据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