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市民政局决定对全市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 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定于2017年6月15日至30日期间进行,检查采取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自查、市民政局抽查的形式进行。
二、 检查内容
(一)落实“三个100%”情况。检查火葬区死亡人员实施火葬情况,是否存在遗体土葬问题;土葬改革区死亡人员集中安葬情况,是否存在遗体乱埋乱葬问题;火葬区骨灰进入公墓安葬情况,是否存在骨灰装棺再葬问题;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是否存在修建“活人葬”问题。
(二)加强殡仪馆管理情况。检查殡仪馆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殡仪馆管理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民电〔2017〕50号)要求,开展殡仪馆管理服务漏洞和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情况。
(三)加强公墓管理情况。公益性公墓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情况;经营性公墓今年1至6月份完成经济收入情况;经营性公墓生态葬墓穴建设达标(占总开发墓穴的25%)情况;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是否存在超标准(墓穴硬化面积超过1平方米)建设墓穴的问题。
(四)弘扬文明殡葬新风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昆明市文明
委关于在全市农村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昆文明委〔2017〕28号)及《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农村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昆民通〔2017〕38号)情况,是否存在丧事大操大办问题;是否存在抬棺游丧问题。
(五)殡葬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省市福彩公益金资助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及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滞留问题;是否存在“只拨不管”问题。
三、 检查组组成
(一)检查一组
组 长: 蒋世富 市民政局调研员13529210576
成 员: 刘映溪 五华区民政局副局长18187013599
联络员: 沈金海 市民政局殡管处主任科员13888980609
检查县区:官渡区(联系人:万玉平 官渡区殡管所所长13708875996)、西山区(联系人:李文林 西山区殡管所所长13888945353)、晋宁区(联系人:张子义 晋宁区殡管所所长13708491124)、宜良县(联系人:刘绍红 宜良县殡管所所长15877966667)、石林县(联系人:魏正林 石林县殡管所所长13888817420)、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联系人:武天明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殡管所所长13354605492)、度假区(联系人:张 松 度假区殡葬管理工作人员13888261535)。
(二)检查二组
组 长:王庶康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13888417888
成 员:王 焱 官渡区民政局副局长13987632526
联络员:瞿 勤 市民政局殡管处主任科员13308711146
检查县区:五华区(联系人:朱 彤 五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13888361491)、盘龙区(联系人:尹红宾 盘龙区殡管所所长13987659598)、安宁市(联系人:杨 立 安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13708889388)、富民县(联系人:杨富强 富民县殡管所所长15912526869)、禄劝县(联系人:张志清 禄劝县殡管所所长13888727819)、高新区(联系人:黄素平 高新区民政处处长13888613133)。
(三)检查三组
组 长:何雪平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13150753611
成 员:许文斌 盘龙区民政局副局长13888759686
联络员:张富东 市民政局殡管处副处长13888100406
检查县区:呈贡区(联系人:谢恩聪 呈贡区殡管所所长13700636226)、东川区(联系人: 许欣伟 东川区殡管所所长13354909109)、嵩明县(联系人:孙 斌 嵩明县殡管所所长13888319211)、寻甸县(联系人:吴 军 寻甸县殡管所所长13888456822)、倘甸两区(联系人:荀 勇 倘甸两区殡葬管理工作人员13888446361)、经开区(联系人:林科宇 经开区殡葬管理工作人员18669057469)。
四、 检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4日之前)
1、 组织召开全市殡葬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动员大会。
2、 市民政局下发《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3、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民政局制订下发本部门殡葬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县(市)区自查阶段(6月15—25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民政局组织对本地区殡葬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三)市民政局检查阶段(6月26—30日)
市民政局各检查组深入相关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按照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实地察看的程序进行抽查。
五、 相关事项
(一)市民政局各检查组联络员要主动与带队领导联系,在带队领导确定检查时间及检查县区顺序后,及时联系相关县区进行检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民政局要对本辖区内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实施重点检查,于6月25日之前形成殡葬管理专项检查报告,提交市民政局相关检查组。
(三)市民政局各检查组要对相关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内问题突出的片区实施重点抽查,于6月30日之前形成殡葬管理专项检查报告,汇总到市殡葬管理处。
(四)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五)市民政局各检查组用车由殡葬管理处统筹协调保障,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执行,认真做好抽查工作。
(六)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布殡葬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市民政局殡葬管理监督举报电话:63101176、63121157。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民政局殡葬管理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单位自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