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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82-202102-350278 主题分类: 市级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2-26 09:47
名 称: 昆明市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信息(2021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福彩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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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信息(2021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福彩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02-26 09:47 浏览次数: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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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2021

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福彩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福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2

3.《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03)

4.《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民联发〔2020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民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015113382F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71-63179782

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单位概况:昆明市民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共有行政编制50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中“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根据民政部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文件等要求,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将继续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存量养老服务机构(含公办、民办)实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到2022年底,所有存量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全部达标,服务质量有较大提升。依据养老院服务质量116项指标,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挂号销账,确保养老院全部整治过关。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认证,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养老服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全面实施。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                                          

、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预算资金1168万元。拟对55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提质改造(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5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家、农村敬老院23家、养老服务设施食堂明厨亮灶改造5家)。通过推进养老院提质改造工程有效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项目实施计划

预计于20211231日前启动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对象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项目实施成效

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满足全市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扩大养老服务投资,持续释放养老服务的消费潜力的要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共计6个指标,并分别设定了指标值,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绩效目标表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养老服务机构数

>=

55

定量指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2号)、《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03))、.《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民联发〔202016号)的规定,2021拟对55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提质改造

质量指标







解决机构养老后顾之

>=

90

%

定量指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财规〔20197)、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2)、《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本指标







建设费用总额

<=

1168

万元

定量指标

养老机构建设费用总金额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率

=

100

%

定性指标

解决机构养老后顾之忧,使老年人在机构为老服务中心、健康、快乐的生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入住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性指标

解决机构养老后顾之忧,使老年人在机构为老服务中心、健康、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