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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82-202103-302539 主题分类: 慈善捐赠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3-16 15:46
名 称: 昆明市慈善总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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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慈善总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15:46 浏览次数: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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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慈善总会公告

   昆明市慈善总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指示和要求,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汇集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精准对接,避免慈善资源的浪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并公布“捐-需”信息,促成捐赠意愿方与接受捐赠方达成捐赠。

   为避免慈善资源的浪费,昆明市慈善总会充分发挥牵线搭桥的平台作用,主动向各级疫情防控部门联系,收集需求信息,同时接收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意愿信息,促成自愿捐赠方与接受捐赠方对接,达成捐赠,使接受捐赠方尽快获取捐赠物资,抗击疫情。

二、接收信息原则

(一)需求信息。接收非盈利性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接受捐赠单位(受益人)信息及其物资需求信息。

(二)捐赠意愿信息接收自愿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捐赠意愿信息及拟捐赠物资信息。接收的拟捐赠物资信息应主要为:

1、防护服、隔离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N95口罩。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4).护目镜/防护眼镜:视野开阔,有弹力带佩戴,具有防溅功能;

5).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符合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技术要求GB10213-2006;

6).防污医用帽、鞋套、防护面具、手术衣;

7).速干手消毒液:以乙醇和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

境外采购的物资向境内捐赠的,不得低于以上标准,捐赠物资均须在保质期内,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好无损,并达到相应防护级别。

2、其他符合接受捐赠单位(受益人)要求的需求物资。

除上述物资信息外,其他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捐赠信息暂不接收。

三、捐赠途径

物资捐赠请先行向昆明市慈善总会进行沟通或查询,得到需求信息后再行向接受捐赠单位捐赠。

   接受捐赠的单位信息及其物资需求信息,由昆明市慈善总会根据掌握的拟捐赠信息进行撮合,促成接受捐赠单位与捐赠方达成捐赠。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公益活动并非公开募捐,昆明市慈善总会仅提供信息平台,促成自愿捐赠方与接受捐赠方掌握信息,达成捐赠。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披露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人与接收捐赠方达成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附捐赠意向书,样式如下:

      

定向捐赠意向书

为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公司)自愿向(接受捐赠单位)捐赠(物资名称及价值),所涉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作为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

2.捐赠物资的介绍、质检报告、数量及价格

                                                   捐赠个人或企业名称:(签章)

      2020年  月    日

   (附注:以上为必备要素,企业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增加内容)


五、昆明市慈善总会联系方式

   电 话:0871-63821338,0871-3682387

  联系人:毛志伟、李杰。




     昆明市慈善总会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