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慈善总会公告
昆明市慈善总会公告
昆明市慈善总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指示和要求,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汇集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精准对接,避免慈善资源的浪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并公布“捐-需”信息,促成捐赠意愿方与接受捐赠方达成捐赠。
为避免慈善资源的浪费,昆明市慈善总会充分发挥牵线搭桥的平台作用,主动向各级疫情防控部门联系,收集需求信息,同时接收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意愿信息,促成自愿捐赠方与接受捐赠方对接,达成捐赠,使接受捐赠方尽快获取捐赠物资,抗击疫情。
二、接收信息原则
(一)需求信息。接收非盈利性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接受捐赠单位(受益人)信息及其物资需求信息。
(二)捐赠意愿信息。接收自愿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捐赠意愿信息及拟捐赠物资信息。接收的拟捐赠物资信息应主要为:
1、防护服、隔离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N95口罩。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4).护目镜/防护眼镜:视野开阔,有弹力带佩戴,具有防溅功能;
5).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符合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技术要求GB10213-2006;
6).防污医用帽、鞋套、防护面具、手术衣;
7).速干手消毒液:以乙醇和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
境外采购的物资向境内捐赠的,不得低于以上标准,捐赠物资均须在保质期内,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好无损,并达到相应防护级别。
2、其他符合接受捐赠单位(受益人)要求的需求物资。
除上述物资信息外,其他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捐赠信息暂不接收。
三、捐赠途径
物资捐赠请先行向昆明市慈善总会进行沟通或查询,得到需求信息后再行向接受捐赠单位捐赠。
接受捐赠的单位信息及其物资需求信息,由昆明市慈善总会根据掌握的拟捐赠信息进行撮合,促成接受捐赠单位与捐赠方达成捐赠。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公益活动并非公开募捐,昆明市慈善总会仅提供信息平台,促成自愿捐赠方与接受捐赠方掌握信息,达成捐赠。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披露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人与接收捐赠方达成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附捐赠意向书,样式如下:
定向捐赠意向书
为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公司)自愿向(接受捐赠单位)捐赠(物资名称及价值),所涉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作为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
2.捐赠物资的介绍、质检报告、数量及价格
捐赠个人或企业名称:(签章)
2020年 月 日
(附注:以上为必备要素,企业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增加内容)
五、昆明市慈善总会联系方式
电 话:0871-63821338,0871-3682387
联系人:毛志伟、李杰。
昆明市慈善总会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