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考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工作步骤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18年9月至2019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18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18年10月—2019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19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附件:1.昆明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任务分解表
2.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
附件1
昆明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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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名称 | 社区基本情况 | 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总任务(2018年9月—2020年底) | 第一阶段任务 | ||
社区总数(个) | 城市社区数(个) | “村改居”社区数(个) | 任务数(个) | 任务数(个) | |
五华区 | 89 | 65 | 24 | 14 | 4 |
盘龙区 | 71 | 51 | 20 | 11 | 4 |
官渡区(含大板桥街道) | 116 | 45 | 71 | 19 | 4 |
西山区 | 108 | 50 | 58 | 17 | 5 |
呈贡区 | 37 | 8 | 29 | 6 | 2 |
晋宁区 | 8 | 6 | 2 | 2 | 1 |
东川区 | 35 | 17 | 18 | 2 | 1 |
安宁市 | 35 | 32 | 3 | 7 | 3 |
富民县 | 6 | 2 | 4 | 2 | 1 |
宜良县 | 66 | 4 | 62 | 4 | 2 |
嵩明县 | 36 | 1 | 35 | 2 | 1 |
石林县 | 4 | 1 | 3 | 2 | 1 |
禄劝县 | 14 | 7 | 7 | 2 | 1 |
寻甸县 | 28 | 1 | 27 | 2 | 1 |
高新区 | 23 | 10 | 13 | 2 | 1 |
经开区 | 18 | 5 | 13 | 2 | 1 |
滇池度假区 | 17 | 4 | 13 | 2 | 1 |
阳宗海风景区 | 31 | 0 | 31 | 2 | 1 |
总计 | 742 | 309 | 433 | 100 | 35 |
附件2
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
(试行)
说 明
一、考评对象
全市18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参加试点的街道(乡镇)及社区。
二、考评方法
1.实地考评:一是实地调取网格化考评数据,即进入被考评对象的街道(乡镇),通过街道(乡镇)的网格管理平台,对考评社区的点位作出考评;二是实地观察考评,即根据实地考评要求,在实地考评点对被考评对象进行考评。
2.网络(媒体)调查:根据考评标准要求,在被考评对象所在地通过网络或媒体调查验证相关考评标准的数据。
3.问卷调查:根据考评体系中需通过问卷采集数据的标准,先设计问卷,并根据要求在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小区等考评点,随机发放问卷采集数据。
4.材料审核:根据考评标准的要求,在被考评对象所在地,审核相关考评标准的电子文档或文字档案。
考评项目 | 考评指标 |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
Ⅰ—1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Ⅰ—1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 Ⅱ—1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 1.街道(乡镇)党(工)委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突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2.推进以党员参与楼宇公益和公共事务为主旨的楼宇党建,推进以企业党组织参与园区共治为主旨的园区党建,推进以搭建邻里互助和参与自治平台为主旨的楼组、居组党建; 3.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 1.材料审核; 2.实地考评; 3.问卷调查 |
Ⅱ—2基层政府主导作用 | 1.街道(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街道(乡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 | 1.2.材料审核 | |
Ⅱ—3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 1.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 2.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多方参与、协商共治的工作机制; 3.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努力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小区)委员会等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有序通过民情恳谈会、民事协商会、民意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听取民意,定期召开居民会议,研究决策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重大事务,发挥社区联席会议在社区自治中的协同协作、互联互补作用,培育和打造一批“党政群共商共建优秀社区(小区)”。 | 1.4.材料审核; 2.3.实地考评 | |
Ⅰ—1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 Ⅱ—4社会力量协同参与 | 1.积极发展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村改居”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一批“市(县)级优秀社会组织”; 2.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向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和资源,实现资源共有共享、社区共驻共建; 3.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 | 实地考评 |
Ⅰ—2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Ⅰ—2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 Ⅱ—5社区居民参与能力 | 1.发挥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等骨干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发动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2.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3.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丰富流动人口社区生活,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 | 1.实地考评; 2.3.材料审核 |
Ⅱ—6社区服务供给 |
1.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承接主体,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 2.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支持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
| 实地考评 | |
Ⅱ—7社区文化引领 | 1.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 2.引导文化机构、团体到城乡社区拓展服务,支持社区居民兴办演出团体和其他文化团体; 3.加强民族团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 实地考评 | |
Ⅰ—2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Ⅰ—2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 Ⅱ—8社区依法办事 | 1.推进法治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升社区依法办事能力,打造一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小区)”; 3.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在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4.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 | 实地考评 材料审核 |
Ⅱ—9社区信息应用 | 1.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 2.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主动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 3.探索网络化服务管理新模式,推进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城管综合执法网“多网”融合发展; 4.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务实推进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的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 5.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 | 1.实地考评; 2.3.4.5.网络(媒体)调查 | |
Ⅰ—3城乡社区治理环境
Ⅰ—3城乡社区治理环境
| Ⅱ—10社区居住环境 | 1.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社区燃气和供水管网保养维护、公厕建设和管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及再生利用等工作,加强农村社区环保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改善,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及散埋乱葬等问题; 2.社区公共绿地面貌整洁良好,无侵占毁坏、宠物便溺、垃圾堆积、黄土裸露等失管失养现象; 3.排除消防安全隐患,无乱堆物占用楼层应急通道、消防通道现象,无地下空间、管道井、电表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现象,无私自安装铁门阻断消防应急通道现象; 4.各类社区管理、服务和活动场所室内全面控烟,推进室内全面无烟环境的建设。 | 实地考评 |
Ⅱ—1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
1.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2.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在老旧小区通过协商和市场的方式,在新建小区通过规划引领方式拓展居民公共活动空间,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
| 实地考评 | |
Ⅱ—12社区资源配置
| 1.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 2.探索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有序参与听证、开展民主评议的机制; 3.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 | 1.3.材料审核; 2.问卷调查 | |
Ⅱ—13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 1.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 2.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3.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要引导业主通过居民自治和民主协商的方式,探索物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通过公共财政支持、产权单位分担、业主自觉缴纳物业费、社会资金资助等渠道,加快推进整治改造,尽快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 实地考评 | |
Ⅰ—4城乡社区治理保障
Ⅰ—4城乡社区治理保障 | Ⅱ—14社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 1.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 2.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乡镇)党(工)委书记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 3.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4.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 1.2.3.材料审核; 4.问卷调查 |
Ⅱ—1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Ⅱ—1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 1.在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的基础上,积极统筹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治理的资金,努力建立财政预算投入、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自我补充相结合的社区经费多元投入机制; 2.各级财政把城乡社区治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城乡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整合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或个人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将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并在项目开发上制定完善的优惠政策 |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 | |
Ⅱ—16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 1.保持社工师获取证书人数以不低于3%的增速逐年递增; 2.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 3.建立社会工作职业津贴制度,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要落实职业津贴。 | 材料审核 | |
Ⅱ—17完善政策和激励机制 | 1.加快制定“三社联动”机制、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 2.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等示范建设,按规定表扬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 3.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 1.3.问卷调查; 2.实地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