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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82-202307-425528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6-28 14:41
名 称: 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购买服务合同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市民,民政局,民政,政事

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购买服务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14:4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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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YNZZ023-608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十四五”民 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购买服务合同书

签订地点:昆明市民政局

签订日期:2023年6月28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昆明市“十四五”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采购结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及《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服务。

项目的服务要求或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评估昆明市民政局《昆明 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规划》总体进展情况,包含主要指标和章节指标的实现进 度、预期展望,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进展, 取得的主要成绩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 明。对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进行分析,提出推进规 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 、合同包干总价(大写):¥197100.00(人民币壹拾玖万 柒仟壹佰元整)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 系和衔接);

2. 负责提供服务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 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

5. 按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

2. 保证甲方在合同项目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权利的起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侵害甲 方或任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基于特殊原因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或承担了其他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 偿。

3. 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 和条款;

4. 参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的验收; 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

6.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本合同终止后需严格遵守保密责 任。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通过任何方式 向第三人泄漏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晓或获得的甲方未主动公开信息,否则视为违约,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服务标准及要求: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 术支持及服务。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15925139474     

联系人: 马    腾 。

本项目实施计划及方案:在2023年6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昆明市“十四五”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四、 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

五、 验收及验收标准

《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两个评估报告以甲方审核或专家评审通过出具评审意见书为专家验收依据;乙方按照甲方审核意见或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送甲方,甲方进行验收,最终成果以甲方验收认可为准。

六、 项目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

1. 项目费用: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97100.00元(大写: 壹拾玖万柒仟壹佰元整),该价格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固定不变价格,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 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 支付方式和时间:  

《昆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昆 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两个评估报 告经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项目费用1971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柒仟壹佰元整)。  

乙方的指定账户信息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锦绣支行  户名:昆明市城市发展研究会

银行账号:53050192503700000551

3. 乙方申请甲方付款前,应按照甲方财务管理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 绝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昆明市民政局

纳税人识别号:11530100015113382F  发票内容: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费单位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 

 七、税费承担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收政策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如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税费,亦应由乙方承担。 

八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提供合格报告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2、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全额 赔偿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差旅费、鉴定费、 评估费、保全费、公证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为保全违约方财产 而向第三人支付的费用等。

九、 合同纠纷、诉讼: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 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诉讼方式处理。

十、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 关规定处理。

十 一、本合同所载的联系地址为双方认可的真实有效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如发生任何变化,双方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及在本合同所涉诉讼案件(如发生)中,  以合同所列联系地址作为双方联络的依据和诉讼程序送达地址,合同对方或法院以EMS、 挂号邮件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本合同所列 地址的,即视为有效送达对方。双方在此同意,文件发送方将文件  在邮政部门寄出后,以文件接收方在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文件因拒收等原因被退回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十二、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壹份。

十三、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包括以下所列文件之内容:

1、 合同书附件;

2、 成交通知书;

3、 乙方响应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文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昆明市民政局

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肖向飞

经办人 :杨婷婷

签订日期:2023.6.28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昆明市城市发展研究会

地址:昆明市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贵到辉

经 办 人 :于之平

签 订 日 期 :202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