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昆明市村干部岗位补贴经费)
昆明市民政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信息
昆明市村干部岗位补贴经费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村干部岗位补贴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22号)
2.《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云组发〔2018〕17号)
3.《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组通〔2019〕6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民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015113382F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71-63179782
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单位概况:昆明市民政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共有行政编制50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与上一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应的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并随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每年调整一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的,基本报酬上浮不低于20%。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兼文书)、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分别按照当地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95%、85%、85%、85%确定。
2.建立村干部绩效补贴制度。依据村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基层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检查考核后兑现村干部绩效补贴,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村干部个人绩效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村党组织书记全年基本报酬的20%、不高于全年基本报酬的100%。
3.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机制,增加村干部收入。
4.加大对在职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村干部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定额补助1200元/人/年。
5.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月400元,鼓励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的,补贴标准上浮50%。
六、资金安排情况
我市村组干部的补贴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结合昆明市“一、二、三”板块特点,按照差别化筹措的原则执行。省、市两级财政按照每个行政村4人纳入补助范围,具体是: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兼文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按规定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时专设的村党组织副书记。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村干部岗位补贴共计9016.824308万元,包括: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2988.689253万元;村干部绩效补贴补助2380.127712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316.1280万元;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2977.4880万元;并补足2023年缺口资金354.39134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3年9月根据全市行政村和村干部以及村民小组数量,由市级民政部门按照全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市级财政承担比例,预测算市级财政补助经费,报市财政局进行项目预算。
2.2024年3月市两会通过项目预算后,下拨村干部岗位补贴至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统筹安排村干部岗位补贴拨付事宜。
3.2024年11月,组织人员对县(市)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八、项目实施成效
将村干部岗位补贴列入预算,确保建立、提高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增长机制,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之提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4年村干部岗位补贴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主管部门:昆明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村干部岗位补贴 |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云组发〔2018〕17号)、《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组通〔2019〕65号)文件规定,结合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并补足2023年差额部分,2024年昆明市村干部岗位补贴市级承担部分预计9016.824308万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村干部(人) | 3720 |
补贴村民小组干部(人) | 8128 | ||||
补贴人数合计(人) | 11848 | ||||
成本指标 | 资金量(万元) | 9016.824308 | |||
基本报酬 | 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职务比例*市级板块承担比例(一板块10%,二、三板块20%) | ||||
绩效补贴 | 当地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20%*市级板块承担比例(一板块20%、二板块60%、三板块90%) | ||||
养老保险 | 1200元/年*市级承担比例(一板块20%、二板块60%、三板块90%) | ||||
村小组长误工补贴 | 400元/月/人*市级承担比例(一板块20%、二板块60%、三板块90%) | ||||
2023年资金缺口(万元) | 354.391343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村干部岗位补贴市级补助经费下拨时间 | 2024年10月前 | ||
社会效益 | 稳定基层,构建自治格局 | 村委会是社会建设的基本单元,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能有效促进社会的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 |||
民生保障 | 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解决他们后顾之忧,能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的为民服务 | ||||
可持续影响 | 社会可持续发展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落实上级政策方针,开展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提升人民幸福感。 |
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昆明市村干部岗位补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