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54102号建议答复的函
廖东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年人群体福利健康安养空巢等问题 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3 年末,昆明市常住人 口 868 万人,其中 60 岁及以上人 口 139.5 万人,占 16.07%;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 口 99.6 万人,占 全市常住人 口 11.47%。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 140 家,公办公 营 41 家,公办民营 13 家、 民办民营 86 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 占比 70.71%。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69 个,乡镇(农村) 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7 个;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4 个,老年活动中心(站、室)等场所 1217 个,社区为老助餐站 ( 点)253 个,现有各类养老床位 3.32 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 2%。
二、 对建议的答复意见
( 一)完善居家养老政策系统。 昆明市相关部门应进一步 制定配套政策,形成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各级 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使其与老年人口的规模和 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设置专项资金、公益金等途 径加快养老管理体制的建设。其次,相关部门要设立社会养老 服务指导中心,保证人才储备,落实资金保障。再次,相关部 门要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使有经济困难的老年 人的需求也能得到保障。最后,有关部门还应为各类养老服务 中心提供运营补助,为运营方减负。例如,养老服务中心的基 础设施、生活用品、水电燃气费用的优惠和补给。
答复意见:近年来,我市先后完成《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 障条例》修订工作和《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印发了《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昆明市加强 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 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 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新 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等一系 列政策措施,促进居家养老发展,形成以法律法规为统领、规 范性文件为主体、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持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2020 年,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 推动养老服务工作。2021 年 8 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养 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养老服务行业指导、评估、政策研究和 人才培训。建立养老护理员补助制度,在职在岗期间,按照高 级、中级、初级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护理补助每人每月 150 元、 100 元、50 元。2021 年,我市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 务提升行动试点,对居住在我市的 60 岁以上有服务需求的失能 老年人,低保、低收入老年人( 收入水平高于当地低保标准,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周岁以上孤寡、独居老年人中的失能老 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按照居家养 老服务需求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并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根据《昆 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每年按照不低于 55%的比 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等老龄事业。 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 金支持,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2021 年以来,累计投入 5.2 亿元左右。根据《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相关政策对服 务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养老 设施实行低租或免租制度,水、 电、气等按居民价格执行。
( 二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居家养老 服务保障体系要从实际出发,逐步扩大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例如,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流程等。
答复意见:2023 年,制定了《昆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 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涵盖了物质帮助、照顾服务、关 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积极探索助餐、助医、助洁等“十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已基本覆盖养老服务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结 合老年人实际需求,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拓展居家养 老服务项目范围,积极引入智能科技手段,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和效率。
( 三)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程。首先,加快居家养老服务 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其次,完善老年人护理照料项目,推进建设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 服务功能的老年护理照料中心,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康复护理等服务。最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建 设,通过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互联网+送餐”等模式重点为 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争取尽快实现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全覆盖。
答复意见:2021 年以来,对特困、低保、高龄独居、失能 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供居家 上门服务,将养老床位建到老年人家中,把养老服务送到老年 人床边。 目前,全市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5600 张(包括适老化改造床位),完成居家上门服务 157 万余人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初步形成基本养老服务网络, 已建成街道级、 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96 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23个,社区为老助餐站( 点)253 个,建成医养结合共同体 54 家。 引导有资质的养老机构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保健咨询、 健康指标检测和健康信息管理等服务,鼓励居家老年人积极签约家庭医生,链接综合、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
( 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社会资本参与意识。要 想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就要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在鼓励 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要为服务人员提供专业 技能和岗位能力培训, 同时采取聘用专职人员、设置公益性岗位、引入社会工作者等方式,组建一支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 此外,还可以大力发展助老志愿者队伍,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等 组织的力量,倡导低龄、健康老人帮扶高龄老人,确保服务力 量得到有效补充。
答复意见:我市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补贴目录,鼓励养 老机构、企业( 组织)养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每年安排 培训经费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 师等专项业务培训,依托人社部门“康养云师傅”培训作计划、沪 滇合作等方式,邀请专家、教授开展医疗康养专业培训。 《关 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 昆政办〔 2021 〕70 号 )文件中规定,养老服务机 构中,从事医疗护理、社会工作、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 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 《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 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服务与探访空巢 老年人服务有机结合。建立志愿者、义工、党员、低龄老年人 等参与的助老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送餐上门等服务。
( 五)加强风险控制机制和金融支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 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通过科技手段和信 息化技术来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降低社会资本投资养老 服务的风险。推动金融支持: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于养老服务领域的支持,提供定向性和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为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提供更为优惠和便捷的融资渠道,降低养老服务的资金成本。政府和社会应加强对于养老服务的宣传和推 广,增强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促进养老服 务的可持续发展。
答复意见:为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市金融办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出台政府性普惠金融融资产品 “昆易贷”,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高效缩短融资时间、充分满 足企业资金需求,有效促进养老服务相关小微企业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养老托 育服务体系发展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 件的养老机构发行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鼓励发行可续期债 券。鼓励金融机构为养老产业发展,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分期 还本付息等多种贷款产品。 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 产品, 向养老机构提供增信支持。2021 年, 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 见》( 昆政办〔2021〕70 号),从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从业人员、 质量安全、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突发事件应对六个方面,强 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为企业提供 政策咨询和养老服务业务指导,降低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 风险。2022 年以来, 民政、住建局、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救 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 老机构开展检查,督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 开持续发展。
( 六)建立多元化服务机构。政府应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组 织和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提 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更为全面、便捷、 高 效的居家养老服务。鼓励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应鼓励专 业机构和人员参与养老服务行业,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答复意见:我市积极构建多元化服务网络,构建定位精准、 功能互补、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依托县级失能 照护中心、 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 施,配备康复训练室、健身室、 图书阅览室、舞蹈排练室、书 法室、茶艺交流室、观影室等多个休闲活动室,不断拓展功能 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联合社区开展健康知识和法律 法规等讲座,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开展的春节、元宵、九九重阳等节日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 七)引入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政府可以引入一些科 技手段,如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服 务质量,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体验。
答复意见:根据《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 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民函〔2024〕5 号),加快推进基 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统筹基本养老服务机构基础信息、 服务质量、运营情况、安全管理、补贴发放, 以及养老护理员 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从业经历、职业信用等数据信息, 形成基本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信息基本数据集和养老从业人员基 本数据库,实现服务清单数字化、数据赋能便利化、供需对接 精准化、服务监管智慧化,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共用,打造统 一的服务信息平台。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谭洁,0871-67435127)
昆明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