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542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亚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爱心送餐助餐服务示范点建设拓展 社区爱心食堂功能体现社会关爱的建议》已收悉,由昆明市民政 局主办,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现答复如 下:
一、 基本情况
2023 年末,昆明市常住人口为 868 万人,其中 60 岁及以上 人口为 139.5 万人, 占 16.07%;65 岁及以上人 口 99.6 万人, 占 11.47%。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 140 家,公办公营 41 家,公办 民营 13 家、 民办民营 86 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占比 70.71% 。 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69 个,乡镇(农村)区域性养老 服务中心27 个;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24 个,老年活动中心(站、室)等场所 1217 个,社区为老助餐站( 点)253 个,现有各类养老床位 3.32 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 66.2%。
二、 答复意见
(一)为有效解决目前诸多爱心助餐点无法可持续化经营的 问题,建议积极发挥合作伙伴和爱心企业作用,为辖区老人提供 中央厨房统一配餐及优惠用餐、送餐上门等服务,真正为老人打 造“舌尖上的幸福生活”。
答复意见:我市 2021 年印发了《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 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市) 区要进一步整合社区为老服 务资源,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服务与探访空巢 老年人服务有机结合。要求建立志愿者、义工、党员、低龄老年 人等参与的助餐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送餐上门服务;倡导和支 持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依托社区志愿者服务团队为有需要的老年 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目前,全市老年幸福食堂实施普惠性收费,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分类差异化收费,每餐收费在 3 元至 12 元之间。
( 二)围绕“中央厨房,爱心食堂”模式,因地制宜,科学布 点,密集布点,扩大连线,以线成面,形成村(居)社区全覆盖。
答复意见:2023 年我市率先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 服务清单内容,2024 年云南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 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云民发〔2024〕27 号),明确各地要优 化助餐服务布局,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 服务半径等因素,通过新建、改建、与社会力量合建、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等方式,完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 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 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目前,昆明市 共建成254 个老年幸福食堂。下一步,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 科学布局,全力支持各类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 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及其他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设老年幸 福食堂,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三)送餐平台每周向群众提前发布菜单;统一爱心餐标准; 按照年龄段确立爱心餐费收标准并公示。社区居民也可通过一刻 钟运营平台预定餐品,爱心助餐作为基础及核心服务项目,社区 其余群体餐品供应为增值服务项目,以实现项目可持续化发展。
答复意见:根据《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要求,对符合对外经营条件的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可向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申请改变主体业态,经许可后可向社区开放。我市将积 极动员老年幸福食堂在服务好社区老年人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 的助餐点扩大服务对象,为社区有需要的其他人群提供助餐服务, 同时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如社区 APP 、微信公众号等创新点 餐渠道,增加老年幸福食堂的订单量,分摊制作老年餐的成本, 保证老年幸福食堂的营运的可持续性。
( 四)在我市主城每个区建立若干个爱心助餐服务示范点, 引导街道和社区支持爱心助餐新模式实施并推广,加大统筹协调, 围绕打造“15 分钟服务圈”,不断完善爱心助餐服务点和设施建设, 将“爱心食堂”这一品牌做大做亮。
答复意见:我市已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 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探索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 务,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助餐服务,低偿或无偿为其提供服 务场所,在保障老年人就餐的同时,鼓励向社会人群开放服务, 已初步行成“养老服务组织+老年食堂”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 年人食堂”等助餐模式,努力为全市广大老年人提供“饭来张 口” 的便捷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云 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要求,对老年幸福食堂进 行认定,并悬挂统一标识图案,形成 “爱心食堂” 品牌效应。
(五)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爱心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 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爱心食堂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 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 生条件的社区爱心食堂一律不予发证。
答复意见:我市探索建立了民政、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四 方联动”服务监管机制,制定了《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食 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试行)》《昆明市社区为老助餐服务点 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督促老年幸福食堂建立健 全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记录制度、原料控制、 餐具饮具清洗消毒 、食品留样制度,“六公示”制度,对采用 集体用餐配送方式的老年幸福食堂,做到数据归集管理,全 程留痕, 可溯追源。 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各类专 项整治工作,重点对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工艺流程、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安全培训、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餐饮 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提 升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对认 定的老年幸福食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且在 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取消助餐服务资 格,全力守护老年人 “ 舌尖 ”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胡语嫣,0871-67435127)
昆明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