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209号提案答复的函
邱晓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注我市留守儿童的意见和建议》提 案收悉,我局会同市教体局,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认真研究办 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 昆明市不断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覆盖 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县、 乡(镇)人民政府 和村(居)委会职责,持续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留守 儿童数量逐渐减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 一)动态排查,掌握底数。统一留守儿童排查标准, 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均跨县域外出务工持续 3 个月以上,或一方跨县 域外出务工 3 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不满16 周岁的未成年 人。 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留守儿童摸排行动,及时排查 认定留守儿童并录入信息系统,建立档案,进行动态更新,做到 底数清,情况明。 目前, 昆明市共有留守儿童 3053 名。
( 二)加强基层儿童队伍建设。全市选齐配强乡镇(街道) 儿童督导员 153 人、村(社区)儿童主任 1727 人,并明确其工作 职责,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2023 年,共有 5 人被评为“云岭最美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充分发挥典型示范 引领作用。 昆明市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推动儿童之家提质增 效,筹集资金 2266 万元建成 1702 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 为 99.53%。市妇儿工委办印发《昆明市“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 将儿童之家建设为儿童工作新平台,对儿童之家的硬件条件、服 务、经费及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制定了《昆明市儿 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进一步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2024 年 将建设 50 个儿童友好示范社区,不断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 三)做好兜底保障。 一是加强基本生活保障。将集中供养 儿童、社会散居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2074 元和 1374 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 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 助、不漏一人。 二是实施助学工程。积极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 学工程”,对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 18 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就读的中专、大 专、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学年 1 万元的资助,对当年 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院校及 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 2000 元。 三是加强兜底监护。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作用,上门 走访探视,及时掌握儿童动态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督促指导农 村留守儿童家庭落实监护主体责任,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 对符合临时监护条件的儿童及时做好临时监护和救助保护。 四是 加强医疗保障。积极协调财政、 医保、残联等部门,将孤儿、事 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明确由财政全额承 担,建档立卡脱贫儿童按照每年 180 元给予补助,低保家庭儿童 按照每年120 元给予补助。
( 四)加强关爱服务。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级14 部门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 动,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积极发挥优势、开展“把爱带回家”、 “青蜗牛” 、“情 暖 童 心 ” 、 “心 之 春 ”等 多种形式 的 留守儿童关 爱服务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心理疏导、资源链接、 走访慰问等关爱服务,受益儿童共 1.52 万人次,2024 年春节,市 民政局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慰问活动,发放 70 万余元的 米面粮油、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惠及儿童 3000 余人次。2022 年以来, 昆明市民政局不断加大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经费投入,筹 集 2000 余万元用于留守儿童关爱社工项目、儿童福利院提升改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面向留守儿童开展服务的乡镇 社工站建设运营项目、儿童主任能力提升培训等,市、县两级各 有关部门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持续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 经费投入。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 作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持续组织开展关爱留 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系列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比如在儿童福 利机构设置爱心理发室、 昆明市书法协会为留守儿童开设书法课 堂、慈善组织为留守儿童捐赠物资以及爱心企业(单位)为留守 儿童和困境儿童捐赠牛奶和玉米等。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建 成市级心理健康示范学校 152 所、校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78 个、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 663 个,初步形成 1 个市级领导小组、2 个服 务中心、N 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辅导室) 的“1+2+N”学生心 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开通心理咨询热线“0871-12355”,采用“统 一受理、分类处置、线下服务”的工作模式,为包括留守儿童在内 的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一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建设。市妇联与市教体局、市文明办等 10 家单位联合下发《昆明 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 年)》( 昆妇 联发〔2023〕9 号),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 发展。二是培育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把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 的主线,在全省妇联系统创新研究编印《昆明市家庭教育指导读 本》,面向全市家长学校、妇女之家,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培育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三是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 切实发挥市、县级家教讲师团队伍作用,提高广大家长接受家庭 教育知识的普及率。截至目前,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培训400 余 场,受益人群 3 万余人次;“普法强基--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 宣讲活动 10 场。推出 2023 年“昆明市家庭教育微课堂”20 期,在 昆明女声、 昆明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展播。 四是积 极对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依托 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结合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对未成年人 家庭开展线上线下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 中小学防范侵害及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宣传活动200 余场,受益人群 1 万余次。 发挥“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的榜样效应,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 训”线上线下活动。“最美家庭”以实际行动传播文明家庭正能量, 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 市广大家庭作出了榜样。
( 六)加强教育保障。 一是不断增加教育资源,畅通外来务 工人员子女在昆接受教育渠道,通过低门槛的入学政策进一步减 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出台了《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 教育就学管理办法》等文件,实行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 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在我 市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公费学位。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 员子女,均可享受就学地本地户籍学生同等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待 遇; 中职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不限户籍、不限分数、凭证入学。二是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帮扶, 落实全学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安排学生资助资金 6.8 亿元, 惠及 56 万人次,继续减免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学生课后服务等相 关费用。在主城区优质高中开办 “ 民族班”和 “ 阿诗玛班”,面 向贫困地区、 民族地区招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 三是加 强控辍保学管理。对未到校的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各学校督促 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核实未到校原因。对通过政府救助平台核 证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信息并查清去向并由乡镇(街道)开展劝 返工作。
二、 下一步工作重点
您对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出的对策建议很好,有很强的 针对性和实践性,下一步, 昆明市将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 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家长学校为阵地, 以社区为中心,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切实发挥市、县级 家教讲师团队伍作用,经常性开展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提高广大 家长接受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率,提高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责 任意识,关注儿童心理状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行 为习惯,防范意外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工作。将成立昆明市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专班,制定《昆明市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若干措施》,持续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充分发挥 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将留守儿童作为关注重 点,及时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建立定期走访探视制度, 指导儿童主任加大走访频次,动员留守儿童亲属、邻居以及社会 组织和志愿者等开展一对一帮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帮助 解决问题,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是着力减少留守 儿童数量。通过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加强返乡创业 园区建设、增加家门口就业岗位等方式,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 留守现象。
感谢您对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丁 惺,0871-63179780)
昆明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