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1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昆明市智慧养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 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3 年末,昆明市常住人口为 868 万人,其中 60 岁以上人 口 139.5 万人,占 比 16.07%;65 岁以上人 口 99.6 万人,占 11.47%。 全市建有各类养老机构 140 家,其中公办公营 41 家,公办民营 13 家,民办民营 86 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的占比 70.71%。建有 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69 个, 乡镇(农村) 区域性养老服务 中心27 个;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24 个,老年活动 中心(站、室)1217 个,社区为老助餐站( 点)253 个,拥有各 类养老床位 3.32 万张。
二、 对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加强政策引导,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政府应加大 对智慧养老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 服务质量。
答复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市委市 政府将“智慧助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纳入《昆明市加强新 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重要任务予以推进,推动互联网、大数 据、人工智能和健康养老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智慧健康养老 服务质量和供给能力。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 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依托信息技术创新驱动,推动互联网、 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健康养老产业深度融合,创新服务模式,加 速智慧健康养老应用推广普及,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供给能 力,形成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知名品牌,全市智慧健康养老产 品及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健康养老新业 态快速发展。印发《昆明市“智慧助老”行动工作方案》,围绕 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提出了 20 条具体工 作措施,不断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市民政局每年 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按照不低于 20%的抽查比例于每年中旬对全市养 老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后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属地民政部 门监督整改,举一反三,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 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 二)加强服务创新,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效率。
答复意见:根据《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 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民函〔2024〕5 号)要求,结合 工作实际,我市积极申报综合平台试点,经审批后已被确定为基 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立足基本养老服务,通过数据交换、 系统对接、功能拓展等手段,将《昆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所 含服务项目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数据汇聚到基本 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拓展采集基本养老服务机构基础信息、服务 质量、运营情况、安全管理、补贴发放,以及养老护理员等从业 人员职业技能等级、从业经历、职业信用等数据信息,形成基本 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信息基本数据集和养老从业人员基本数据库, 并逐步扩展至其他养老服务数据,实现服务清单数字化、数据赋 能便利化、供需对接精准化、服务监管智慧化,将人口基础信息、 老年人健康数据、养老服务基本数据统一归集、互认,推进跨部 门数据共享共用,打造统一的服务信息平台。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智慧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对养老服 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与养老服务机构合 作。
答复意见: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按照《云南省职业培训 补贴目录》,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培训补贴目录,进一步提高广大 劳动者参与养老护理员培训的积极性,不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 从业人员培训,每次培训均将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纳入培训重点内容;培训后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以赛促建,提升护理人 员技能水平,提高服务质量。面向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 开展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医养结合人才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 等专业培训项目。二是发放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补助。对取得 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签 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初级、中级、 高级不同等级,在职在岗期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 50 元、100 元、150 元的护理补助。三是鼓励和引导医学类高校尤其是中高 职院校开设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招生规模,为我 市养老服务做好人才储备。
(四)加强社会参与,形成智慧养老服务合力推动昆明市智 慧养老高质量发展。
答复意见:目前,我市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 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按需求提供托养、日间照料、膳食 供应、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推动 我市养老服务广泛、有效覆盖。鼓励家政、物业、物流、商贸等 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化、社会化、规范化。积极探索 “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 务。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个性化健康管理。 拓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企业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 服务行动。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在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有偿的紧急 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 的服务项目。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代宇,0871-63136493)
昆明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