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3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毕晓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爱心送餐助餐服务示范点建设, 拓展社区爱心食堂关爱功能的建议》提案已收悉, 由昆明市民政局主办, 昆明市商务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3 年末,昆明市常住人口为 868 万人,其中 60 岁及以上 人口为 139.5 万人, 占 16.07%;65 岁及以上人 口 99.6 万人, 占 11.47%。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40 家,公办公营 41 家,公办 民营 13 家、 民办民营 86 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占比 70.71% 。 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69 个,乡镇(农村)区域性养老 服务中心27 个;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24 个,老年 活动中心(站、室)等场所 1217 个,社区为老助餐站( 点)253 个,现有各类养老床位 3.32 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 66.2%。
二、 答复意见
(一)为有效解决目前诸多爱心助餐点无法可持续化经营 的问题,建议积极发挥合作伙伴和爱心企业作用,为辖区老人 提供中央厨房统一配餐及优惠用餐、送餐上门等服务,真正为老人打造 “舌尖上的幸福生活”。
答复意见:我市 2021 年印发了《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 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市) 区要进一步整合社区为老服 务资源,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服务与探访空 巢老年人服务有机结合。要求建立志愿者、义工、党员、低龄 老年人等参与的助餐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送餐上门服务;倡导和支持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依托社区志愿者服务团队为有需要 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目前,全市老年幸福食堂实施普 惠性收费,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分类差异化收费,每餐收 费在 3 元至12 元之间。
( 二 )围绕“ 中央厨房,爱心食堂”模式,因地制宜,科 学布点,密集布点,扩大连线,以线成面,形成村(居)社区 全覆盖。
答复意见:2023 年我市率先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 服务清单内容,2024 年云南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积极发展老 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云民发〔2024〕27 号),明确各地要优 化助餐服务布局,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 求、服务半径等因素,通过新建、 改建、与社会力量合建、整 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等方式,完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目前,昆明市共建成254 个老年幸福食堂。下一步,坚持以老 年人需求为导向,科学布局,全力支持各类养老机构、乡镇(街 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日间照料中心及其他村(社区)养老 服务设施增设老年幸福食堂,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 三)送餐平台每周向群众提前发布菜单;统一爱心餐标 准为一荤一素+半个鸡蛋;爱心餐费收取实行两个标准,60 岁-90 岁人群为 9 元/份(其中中央厨房供餐成本为 8 元/份,无公害 餐盒餐具及配送成本 1 元/份),90 岁以上免费。社区居民也可 通过一刻钟运营平台预定餐品,爱心助餐作为基础及核心服务 项 目,社区其余群体餐品供应为增值服务项目,以实现项目可 持续化发展。
答复意见:根据《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 案》要求,对符合对外经营条件的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可向县 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改变主体业态,经许可后可向社区开放。 我市将积极动员老年幸福食堂在服务好社区老年人的基础上, 鼓励有条件的助餐点扩大服务对象,为社区有需要的其他人群 提供助餐服务,同时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如社区 APP 、微信 公众号等创新点餐渠道,增加老年幸福食堂的订单量,分摊制 作老年餐的成本,保证老年幸福食堂的营运的可持续性。
( 四)在我市主城每个区建立 5-6 个爱心助餐服务示范点, 引导街道和社区支持爱心助餐新模式实施并推广,加大统筹协 调,围绕打造 “ 15 分钟服务圈”,不断完善爱心助餐服务点和 设施建设,将 “爱心食堂”这一品牌做大做亮。
答复意见:我市已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 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探索多元化的社区养 老服务,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助餐服务,低偿或无偿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在保障老年人就餐的同时,鼓励向社会人群开 放服务,已初步行成“养老服务组织+老年食堂”、“社区日间照料 中心+老年人食堂”等助餐模式,努力为全市广大老年人提供“饭 来张口”的便捷服务。各县(市) 区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要求,对老年幸 福食堂进行认定,并悬挂统一标识图案,形成“爱心食堂” 品 牌效应。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胡语嫣,0871-67435127)
昆明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