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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82-202406-464263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6-27 15:48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政协,昆明市,四届,三次,提案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27 15:4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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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养老服务业的建议》提 案收悉, 由昆明市民政局主办, 昆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昆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3 年末,昆明市常住人口为 868 万人,其中 60 岁及以上 人口为 139.5 万人,占 16.07%,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 口 99.6 万人, 占 11.47%。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 140 家,公办公营 41 家,公 办民营 13 家、民办民营 86 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占比 70.71%。 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69 个,乡镇(农村)区域性养老 服务中心27 个;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24 个,老年 活动中心(站、室)等场所 1217 个,社区为老助餐站( 点)253个,现有各类养老床位 3.32 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 66.2%。

二、 答复意见

(一)政府各级机构应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专 业养老机构在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专业技能和可靠性上是  远远超过住家保姆的,引导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尽量选择专业养  老机构入住,加大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护工的专业技能培训, 加强督导和监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日常管理(护理)中的漏  洞,避免出现负面舆情。

答复意见:在引导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方面, 昆明市 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的宣传, 以政府为主导, 各街道和社区为主体,通过宣传, 改变居民传统的养老观念。 同时倡导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数据收集,对辖 区内失能老年人的分布情况、数量及身体状况进行数据收集与 分类,帮助失能老年人链接和其经济、身体状况相匹配的养老 资源,为其制定个性化的照护服务方案,包括医疗护理、康复 护理、心理慰藉、面临突发情况及时采取医疗救护措施等,还 能根据失能老年人的身体状况、饮食习惯等提供科学、营养、 健康的饮食搭配方案,满足老年人营养需求。

在加大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护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及管理 方面, 昆明市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昆明市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以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 激励制度,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政策环境、行业环 境和社会环境,逐步打造一支文化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管理 经验丰富的养老服务队伍,切实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样化、 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 二)建议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尝试建立 “老年人日托  中心”,在建设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现有资 源,鼓励现有养老机构、爱心食堂共同参与,选择便于封闭管  理的场所,建立 “老年人日托中心”,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上班时 间段的集中服务,又能够在子女下班后回家团聚。

答复意见: 昆明市在养老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 新,结合“9073”养老格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物 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连锁 化、 品牌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每年按照市级福彩 公益金不低于 55%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同时积极争 取上级资金,用于支持县区、 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基 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社会力量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及护理人 员补助。

( 三)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建议在拆迁区域内,对现有  的养老机构要先行摸排,尽量做到整体迁移,先安置、后拆除, 减小社会影响,平稳过渡;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科学合理的留出养老机构配套使用的土地或建筑,让养老机构的新建成为必 选项目。

答复意见: 昆明市积极推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 务用房工作,做好政策引导、规划建设。 自 2021 年出台《新建 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 以来,全 市新建住宅区 376 个,规划配建率 100% ,符合配建标准住宅区 358 个,建成并移交养老服务设施用房 121 个、配建总面积达 23.6 万平方米,建成并运营使用的养老服务设施 51 个、建成面 积 6.36 万平方米。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结合昆明市养老服 务设施建设现状和需求,编制完善《昆明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2022—2035 年)》,推动落实 “多规合一”“一规管总”,明确 养老设施的建设规模、布局布点,科学合理推进养老设施建设。 同时,督促指导各县( 市、 区)对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或规 划滞后的,及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或修改时 予以完善,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 四)公益性养老还是有一定数量的需求, 目前鉴于民办 养老机构盈利能力不足,建议政府继续把公益性养老按需求数 量担当起来。

答复意见: 昆明市积极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有形之手, 全面推动公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21—2022 年完成 16 个 县级失能照护中心建设、2021—2024 年完成 96 个街道(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昆明市积极推动各类公办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 的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 目前我市县级失能照护中心覆 盖率 100% 、 乡镇(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60.4% 、社区 建有养老服务设施率 84%。今后,昆明市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 设和提质改造,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构建 “居 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 的多层次普惠性养老服 务体系。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 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机构 设立建设工作,发挥政府公办养老机构的职能职责。

(联系人及电话:戴林,63136493)



昆明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