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政局2024年8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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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20年度、2021年、2022年度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