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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82-202409-470822 主题分类: 市级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9-18 11:40
名 称: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预算,财政拨款,决算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18 11:40 浏览次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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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1000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市及跨县(市)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所属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的发展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及社区治理的政策;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地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负责需报市政府研究审定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承办勘界事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婚姻管理的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昆明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将76900户112499名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实施临时救助37111人次。发放低保、特困救助金73117.07万元,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457.13万元。按100元/人的标准,为2022年6月30日在保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12432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124.32万元,保障了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救助衔接,确保搬迁群众应享受的救助政策不脱节、不断档、不漏人。搬迁群众纳入城市低保2355人,纳入农村低保4006人,纳入特困供养 170人,实施临时救助810人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4088.99万元。

2.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聚焦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2020年来申请过城乡低保未纳入保障的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排查救助帮扶专项行动,建立覆盖79225人的“特殊困难群体基础数据库”。

3.不断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共计1350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费2646.91万元;社会散居儿童、集中供养儿童保障标准居全省第一。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263件。建成1702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为99.53%。积极推动儿童之家提质增效,139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

4.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组织实施“福康工程”、“义肢助残”项目,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997.36万元,惠及34094名困难残疾人和57893名重度残疾人。

5.提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3511人次。推进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救助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印发《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通知》,大力发展“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改造14个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100%。推动建设27个街道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1747张,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8%以上。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100张,“老年幸福食堂”44个,各社区均以不同形式积极开展助餐、助洁、助医、助购等为老服务,老年幸福食堂每天就餐人数在1万人次以上,开展居家上门服务13350人次。实施600户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7.规范社会事务管理。调整优化结婚离婚服务流程,规范优化婚姻登记管理。1-12月,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4589对(其中跨区域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3839对,涉外及涉港澳台结婚登记94对),离婚登记12664对(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离婚登记21对)。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调解咨询830对,修复婚姻300对,为2509对新人举行了颁证仪式,回访满意率100%。

8.深化殡葬改革。开展违建墓地和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全市各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价格大幅减少,惠民免费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实现了“两降两升”的工作目标。加强殡仪馆、公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殡葬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清明祭扫连续15年实现“平安清明”。

9.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强化地名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了地名命名审批流程,市级审批地名48条,清理整治批而未用、未批擅用等不规范地名8个。完成了昆明市与凉山州、曲靖市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以及西山与安宁、盘龙与嵩明、嵩明与宜良3条县级界线联检。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审核上报10个类别、2.36万条地名信息。

10.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深化社区协商,全市城乡社区协商事项达1.2万件,落实率89.7%。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280人。抓好1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和18个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形成了安宁市雁塔村“乡村夜话”、西山区六合社区“一网六合”、呈贡区彩云社区“商家联盟”、官渡区金马街道“1+4+3+9工作模式”、官渡区和平路社区“融合自治”等一批优秀的基层治理样板。

1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加强。建成县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15个,街道、乡镇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123个。深化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改革,加强综合监管,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处置劝散13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扎实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为社会组织减轻负担1518万元。

12.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成立昆明市慈善文化公益宣传中心和15支志愿者队伍,搭建83支公益、专项、冠名基金,接收善款善物23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5万人次。销售福利彩票18.58亿元,同比增长13.4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社会救助处、社会组织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昆明市民政局(本级)

2.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3.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4.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5.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6.昆明市西郊安置所

7.昆明市殡仪馆

8.昆明市精神病院

9.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10.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1.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2.昆明市殡葬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民政局(本级)

2.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

3.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4.昆明市儿童福利院

5.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6.昆明市西郊安置所

7.昆明市殡仪馆

8.昆明市精神病院

9.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10.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1.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2.昆明市殡葬管理处

纳入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8。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7,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7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9人(离休0人,退休509人)。

年末其他人员41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2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9,在编实有车辆5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1015.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8.20万元,占总收入的68.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761.66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8.2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95.44万元,占总收入的3.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2.38元,下降0.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5.01元,下降0.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163.23元,下降1.8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5.86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为市儿童福利院收到县区补助儿童基本生活费、捐赠款以及教体局拨付特教学校公用经费,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90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0.73万元,占总支出的72.27%;项目支出9123.15万元,占总支出的27.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4.06万元,下降1.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32.01万元,增长22.91%;项目支出减少5006.07万元,下降35.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支出收紧,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减少了项目预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80.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4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3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23.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市属“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7.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专项经费;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8.08万元,主要用于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社会救助专项经费、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专项经费、依法行政及行政审批专项经费支出;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经费支出;

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0.2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1367.37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监管服务经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项目及其他儿童福利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8.1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救助福利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084.89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19.8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39.72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91.5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804拥军优属0.0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八一走访慰问经费支出;

2100205精神病医院1165.33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精神病医院支出;

2100209福利医院800.26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支出;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78.6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42.68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4%。与上年相比减少55.95万元,下

0.27%,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3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6%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170.5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60.75万元,抚恤支出0.1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10.29万元,社会福利支出7163.66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824.56万元,临时救助支出739.7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88.8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0.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8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4%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福利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及重特病医疗统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及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78万元,决算为6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58万元,决算为60.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5%,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5%,完成年初预算的33.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78万元,支出决算为6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80.58万元,决算为6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2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厉行节约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车使用,严守接待标准,大力压缩了公车运行支出和接待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42万元,下降2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24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1.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7。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

人次1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相关工作

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53万元,比上年减少26.65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支出缩减,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机关运转所需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民政局资产总额72551.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90.62万元,固定资产35099.7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842.14万元,无形资产1018.7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1.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83.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83.97平方米,账面原值20.77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4.0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53项,账面原值69.5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3万元;出租房屋5978.6平方米,账面原值1155.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4.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88万元,其中:政府

采购货物支出48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1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1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1111

昆明市民政局2023年决算报表(汇总)2024091810184306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