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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82-202409-471073 主题分类: 市级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9-19 15:32
名 称: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万元,元,预算,财政拨款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19 15:32 浏览次数: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0501000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全市申请和在享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协助市级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数据比对、基本生活救助数据统计等;开展跨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指导县(市)、区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低收入人口认定、系统预警信息调查核实相关救助系统应用等工作;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核对工作的提质增效助推社会救助的精准高效

积极拓展部门间数据共享,扎实开展信息核对工作,高标准比对授权对象的收入类和财产类信息,为相关部门的社会救助、帮扶和慰问提供数据支撑。通过核对平台比对包括存款、房产、车辆、证券、工商企业登记、公积金扣缴、医保扣缴、社保扣缴、养老金领取、户籍、残疾、殡葬等在内的多部门有效信息,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测预警,助力精准施保、公平救助(帮扶、慰问)、进出有序的社会救助新格局。通过“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申请社会救助,做到社会救助申请“指尖办”“网上办”,利用手机就能实现社会救助业务“查、办、管”,高龄、重残等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社会救助,打通了民生保障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以一公里”。

一是对新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进行100%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共出具核对报告172393份;协助市住建局完成申请和在享保障性住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189615人次,有效支撑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实施。

二是通过核对平台加强对在保对象的监测和动态管理。定期查询比对在保对象的工商、车辆、社会保险、证券、财政供养、公积金、不动产等信息,对查询比对和民政部核对中心系统反馈居民全国证券、车辆、不动产、多地重复享受低保等预警信息及时反馈、督促县区核实处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了对在报对象的动态管理;每月反馈上月死亡的在享对象火化数据,避免死亡保现象的发生,共反馈、督促核实处理火化预警数据1230条。

三是加强与医疗保障、残联部门的信息比对工作,比对反馈未享受低保的医疗费用过高、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等级为三级残疾人员信息数据2489条。

四是配合工会完成居民经济状况核对151人次,为工会精准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五是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为乡村振兴局、医疗保障局、审计局、残联、自来水公司等部门提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数据信息25次。

2.做好磨憨-磨丁经合区社会救助相关系统、核对业务承接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勐腊县民政局和昆明市民政局关于磨憨镇民政工作托管移交具体推进实施方案》精神。派人配合市民政局移交承接协调工作组做好民政托管移交事项的承接工作;派业务熟悉人员亲赴磨憨镇协助指导经合区、磨憨镇民政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社会救助、核对工作相关系统和政策;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对经合区、磨憨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指导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群众利益不受损。

3.做好对县区核对业务的解难答疑工作

通过电话、QQ、微信、邮箱等多种渠道,对各县区、乡镇核对工作人员在开展核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疑惑,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协调省核对中心帮助解决,从而确保核对工作的高效开展。

4.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县核对中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低收入认定系统、社会救助业务有关系统方面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对相关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保障社会救助业务办理、资金发放、数据统计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保障系统数据精准,确保账实相符。

5.持续做好“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低保事项

持续宣传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申请社会救助,做到社会救助申请“指尖办”“网上办”,通过手机就能实现社会救助业务“查、办、管”。2023年,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受理民政救助申请7072件,办结6308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7万元,增长6.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7万元,增长6.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

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晋升薪级、职工职级晋升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大。以上因素导致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3万元,占总支出的97.84%;项目支出2.40万元,占总支出的2.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7万元,增长6.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8万元,增长7.40%;项目支出减少0.40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财政指标压减,财政支出受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宣传费,具体包括核对平台使用手册制作、印刷,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等。剩余经费被财政收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07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薪级工资的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重特病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定额标准与上年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资产总额51.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1.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具体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0501111

昆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公开表格2024091803030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