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1200000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养老服务指导,组织协调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开展养老服务政策研究,组织开展智慧养老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政策和标准。
4、承担养老服务相关培训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作。
5、承担全市养老服务行业指导评估、检查等事务性工作。
6、协调开展空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事业发展科和质量指导科。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一是强化政策研究。定期加强对国家、省以及外省(市)养老服务政策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配合养老服务处制定出台等一系列支持保障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方案。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中心将政策宣讲与日常事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普法强基”等重要主题活动,利用电视台、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宣传栏、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传统方式,宣传兴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福利政策,提高养老服务政策社会知晓率。开展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普及入户帮扶活动。三是深化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基层反映难点、社会关注热点,利用外出考察学习等机会以及联合检查等方式,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养老机构评估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老年幸福食堂运营补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奖励资助等机制。
2. 显著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积极配合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协助养老服务处多方争取资金,用于支持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社会力量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及护理人员补助。二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促进养老服务更加便民化、精细化、专业化,中心将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积极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加强机构评估。定期对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推动机构提质增效。
3. 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认真落实《昆明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利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多方力量参与社区老年互助性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情感陪护等服务。持续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配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4.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是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昆明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规范养老服务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机构评估促进提质增效。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结合全市养老机构情况,协助制定和出台养老服务评估和补贴办法,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分类实施养老服务补贴,推动老年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向普惠型转变。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落实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市、县(市)区、机构三级联网系统建设,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强化机构日常管理。
5. 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一是完善培训制度。结合云南省“康养云师傅”培训计划,坚持“培训先行,人人持证”的原则,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护理人员培训,解决养老服务人员技能不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学历教育。着力打造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配合省级分别完成申报3家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6711.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6711.2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005.36元,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无新人员调入,且2025年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6711.28元,其中:本年收入1656711.2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6711.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005.36元,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无新人员调入,且2025年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无项目支出。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6711.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6711.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6711.2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无新人员调入;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0000,主要原因2025年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181080元,主要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金额1150622.28元,主要用于单位社会福利事业相关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8937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金额5661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统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875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0272元,主要反映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养老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目标为: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要求,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养老机构进行等级划分与评定、监督、指导工作,促进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2、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目标为: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完成50家养老机构检查督导工作;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财务核算管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1200111
昆明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182025021803404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