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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82-202507-503802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7-01 15:55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养老,机构,服务,护理

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01 15:5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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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玉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昆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对策建议》提案收悉,由市民政局主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协办。结合工作实际,将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末,我市常住人口868.7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144.5万人,占16.64%65岁以上人口100.2万人,占11.53%目前,全市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37(其中,公办公营40家、公办民营15家、民办民营82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的占比70.71%),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4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217拥有各类养老床位3.39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7%

二、对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大力弘扬养老孝老,着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持续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我们的节日”文明实践活动,开展好“孝老爱亲”各类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失能老人的关注度,形成关爱失能老人的良好氛围。加强赡养老人法治宣传,针对身边一些不赡养失能老人的现象及时进行劝导,勇于向不养老行为“亮剑”,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养老服务体验项目,在社区内组织一些养老活动体验项目来吸引老年人,同时宣传养老政策,让老年人体会到养老服务给他们带来的便利和乐趣。

答复意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昆明市高度重视中华传统美德的宣传倡导,重点突出敬老爱老的价值观传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强化政策引领2020年制定了《昆明市老年人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2020-2030年)》,2022年实施《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3年印发1000份《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印发10000份公共养老服务宣传手册进行宣传,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家庭是健康第一道关口观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月慰问和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并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每年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县区及街道共同举办敬老月活动,结“九九重阳节”等中华传统节日,通过文艺展演、健康义诊、合理用药惠老政策宣传、关爱慰问老人宣传推广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着力加快养老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昆明资源禀赋和实际,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一系列符合昆明养老服务发展实际的政策保障体系和监管评估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制度,完善“失能老年人优先”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将失能老年人照护关键指标纳入昆明市“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体系,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打造“四季如春 康养昆明”养老品牌。

答复意见:一是完善政策保障。近年来,昆明市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体系,相继出台了《昆明市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昆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强化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目前,各县区均建有失能照护中心。二是加强综合监管。出台《昆明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每年联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后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属地民政部门监督整改,举一反三,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三是打造养老品牌。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为康养+旅居“候鸟式”中高端养老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依托气候优势、合理用好高原湖滨生态资源、展现古滇历史文化底蕴,目前形成居正义慈、石林杏林大观园、官房老年公寓等多家昆明特色的养老品牌。

(三)紧密结合实际实施,持续优化养老有效供给。以家庭为基础,着力打造“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着力推进“社区安老”,以机构为支撑,着力推进“机构享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应养尽养”。引导社会力量适度建设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构建“医、康、养一体化”发展格局。

答复意见:一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可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发,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目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纳入机构供养,做到应养尽养、分类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实现分级分类、多样化的精准供给。二是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按需求提供托养、日间照料、膳食供应、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推动养老服务广泛、有效覆盖。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个性化健康管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在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有偿的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四)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做到健康养老有“医”靠。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的作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整合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资源,促进“医”“养”资源多向多级流动,发挥“医”对“养”的支撑作用,提升“养”对“医”的促进作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整合医疗、养老、护理和康复资源,实现双方无缝对接、深度融合。

答复意见:一是推动医养结合发展。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支持未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支持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开展“嵌入式”医疗服务。二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重度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入住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定点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基础生活照料15项、非治疗类护理10项、功能维护4项、医疗护理16项共计45项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前全市遴选确定定点服务机构210家,其中医养结合机构44家,养老机构27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139家,覆盖全市16个县(市)区。通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切实减轻重度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护理负担。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康养云师傅培养计划”,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康养服务人员培训,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纳入培训重点内容。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以赛促建,提升护理人员技能水平,提高服务质量。2025年,将养老护理员培训列为“十件惠民实事”,通过广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大力发展居家上门服务,满足更多老年人多样化养老照护需求。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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