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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82-202507-50380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7-01 16:06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2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养老,服务,居家,老年人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2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01 16: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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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刚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末,我市常住人口868.7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144.5万人,占16.64%;65岁以上人口100.2万人,占11.53%。目前,全市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37家(其中,公办公营40家、公办民营15家、民办民营82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的占比70.71%),建成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4个、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217个,拥有各类养老床位3.39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7%。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用心用情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事关民生大局,事关百姓福祉,切实增强做好老年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养老事业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要结合全市实际、科学分析,用心用情努力打造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高质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加大社区居家养老宣传力度,逐步培育起老年人及其子女付费购买服务的意识,切实增强老年人的现代养老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办理情况:为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我市连续13年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10件惠民实事”强力推进。一是依托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昆明市西郊安置所2家市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民政职责,同时发挥机构专业优势,做好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指导工作。2021年,市社会福利院获得云南省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第一名,2022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二是依托16个县(市)区级失能照护服务中心,在履行好民政兜底保障职责的同时,拓展延伸社会老年服务职能,为全市8万余名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固定、高质量的照护服务。三是依托111个乡镇(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辖区老年人全托、日托养老服务,指导社区(村居)养老服务中心做好社会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四是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开展助餐、助浴、助医等养老上门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五是积极构建昆明市养老地图,依托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国家级平台,上传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积极绘就昆明市养老服务地图。

三、强化政府引导,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落实各部门联动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价格公开、服务质量评估和相应奖惩等制度,逐步建立政府依法行政、行业规范自律、服务实体自主运营的管理格局。

办理情况:一是2021年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登记备案监管、服务质量监管、从业人员监管、运营秩序监管、资金监管、收费监管、应急处置监管、权益维护监管内容。建立健全市级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定期研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重点工作。统筹现有执法资源,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监管体系,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联合本级有关部门每年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督导检查分别不少于 1-2 次;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常态化监管。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书面告知相应的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突出或者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置的,应当依法责令养老服务机构停业整顿或者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并通知有关部门到场处理;对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通知具备相应执法权限的部门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探索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各县(市)区依据民政部《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民发〔2019〕103 号)要求,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建立健全贯穿养老服务机构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综合监管机制。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服务纠纷频率高、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养老服务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督信息,并把抽查结果运用于信用等级、风险程度评估、质量评定和运营补贴等方面。

四、优化整合资源,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结合区域人口分布特点,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办理情况:积极探索“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乐、助急”等一体的“十助”服务,努力打造更有底气、更接地气、更聚人气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一是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解决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难题,2021年底,投入2700多万元,对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将养老床位建到老年人家中,把养老服务送到老年人床边。目前,全市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500张,家庭适老化改造5000余户。是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为全面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晋宁区下方古城社区建立28个“爸妈饭桌”,有效地解决高龄、孤寡老年人吃饭难等问题。孙家坝村推行的以地养老模式,为农村老年人及其亲属解决了后顾之忧三是打造居家上门服务品牌。官渡区依托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创建了“官渡照护”居家上门服务品牌。五华、盘龙区、安宁等县区依托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针对特困、低保、重度残疾、空巢和高龄老年人等不同老年群体,为其提供无偿、低偿、自费的专业化居家上门“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10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立“居家医养医护巡诊”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依托长期护理保险、家庭病床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途径,重点为高龄、残疾、失智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巡诊、家庭病床、医疗护理、基本康复、随访管理、心理关爱等居家医疗服务,并对其家庭监护人进行照护技能培训。2024年,全市有545家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建有20个老年心理关爱点,3个社区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试点,2个社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实施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为54.5万 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血压测量、康复指导、保健咨询等医养结合服务服务,为7237名老年人开展失能老年人等级评估和上门健康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49.56%,家庭医生签约率91.47%,履约率98.67%。五是推进市级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当前,已制定《昆明市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立足统一标准和整合平台功能,推进养老服务保障一张网,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推动“养老服务+监管+资源调度”等统筹谋划,构建一个统一、高效、智能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精准对接,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目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安宁市已完成县级养老服务系统建设工作。

五、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鼓励职业学校开设相关专业,完善岗前、在职、技术等级培训制度,加快培养护理、管理、医务、康复等各类养老服务人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化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行业人员的薪资待遇,激发从业热情,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从业年限。大力倡导社区互助、志愿者服务等各种为老服务活动,培养造就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办理情况:一是支持鼓励推进各类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制定养老服务有关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引导支持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有关专业或课程,推进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制度。指导老年教育工作,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引导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建立全省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二是建立康养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康养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企业依法成立职业培训机构。扩大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和培养规模,合理增设康养类专业 , 积极开展各类康养职业培训。2024年在全市增设省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三个,培训基地三个,形成培训实训体系,引领行业发展。三是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探索调整旅居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加大老年照护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考核,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如:云南技师学院与云投医疗集团、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重庆久久传华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熙康云舍健康度假酒店等10余家单位合作建立向外实习实训基地,搭建康养类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平台。四是开展多元化、精准化培训。按照培训与就业需求相结合、培训与职业标准相吻合的原则对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全市具备养老护理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达232家,2024年人社部门开展护理员培训2245人次。2025年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昆明市10件惠民实事”,今年拟完成200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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