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2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何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度挖掘历史地名内涵提升昆明市历史街区文化韵味的建议》(第144244号)收悉,现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
您的提案围绕推动昆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建设,挖掘历史地名底蕴、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等有关地名文化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办理情况
(一)着力打造一张昆明地名“名片”。推出《昆明地名故事》《昆明地名研究》等地名文化书籍。云南省公布的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6个地名中,“昆明”、“官渡”、“晋宁”、“连然”4个地名列入其中,位列州市第一。《故事里的昆明(金碧路、吴井路、南屏街)》获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民政单元优秀作品奖。推出“跟着地名游昆明”系列研学活动,与市博物馆等单位合作开展“照见云南府——影像里的昆明”“滇越铁路”“留住城市记忆”等研学活动,让地名“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二)“一图一码”擘画昆明地名。创新思路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街路巷“赋码”,有效提升全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的公共服务功能,开展标志牌二维码设置试点工作,共设置二维码街路巷标志牌5446块,二维码内容包括:道路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及周边重要地名信息,通过中英文两种方式进行文字介绍和语音播报,同时播放昆明城市宣传片、旅游宣传片等视频,较好地宣传了昆明的历史文化、地名文化、民族文化及旅游资源等地域特色内容。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街路巷标识牌的二维码提升设置为三维码,并进行平台扩容,开发融合《昆明地名护照》电子版,宣传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留住昆明城市记忆,反映时代特点,充分展示昆明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城市、国际旅游城市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形象。积极推动地名“上图”,与高德、百度等互联网地图企业合作,搭建合作平台,开展地名信息上图,地名文化宣传工作。
(三)让老地名焕发新活力。地名文化若只存在于纸上放着不用,不与现代社会功能相衔接,融入现代生活,成为现代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就难以用于改善民生,很好地被管理与保护。激活地名文化遗产,发挥历史建筑、老房子的价值,活化其功能,使其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需要。让老地名焕发新活力,提起“老螺蛳湾”,是很多昆明人无法抹去的时光记忆,它见证过商贾云集的繁华,传颂过勤劳励志的美好。而从“老螺蛳湾”到“新螺蛳湾”的发展,则承载着昆明人的光荣与梦想,书写着城市的变迁与崛起。探索地名活化利用新途径。
(四)与协办单位密切联系,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市文旅局也在省文物局指导下,市、区两级文物部门积极推进翠湖片区近现代历史博物馆群建设,推出了参观旅游线路4条,分别是环翠湖历史遗迹游线路、探寻昆明历史街区游线路、回望西南联大游线路、回顾云南革命历程游线路,形成以各类博物馆为支点,用特色旅游线路串联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和翠湖、云南大学、西南联大三大历史地段等,让各类旅游要素向这一地区聚集,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我们也加强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沟通对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于2020年启动编制《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积极将地名文化保护纳入《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提出一是建立历史地名文化保护名录,鼓励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内建设类型多样的历史地名文化宣传区域,如:地名文化特色街区、地名文化走廊(墙)、地名文化小公园等,展现昆明地名文化;二是保护历史地名,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历史名人文化、地名与军屯文化、花卉与农业文化等其它优秀传统文化;三是持续挖掘抗战名人故(旧)居和各学术研究机构在昆明的历史遗存,积极纳入到西南联大历史文化遗产文化线路,后续,将同步在街区保护中纳入地名文化,延续城市文脉。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地名共建平台。坚持党的领导,搭建跨区域地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地名交流平台,探讨地名活化利用模式,把地名文化特色优势充分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开展一场村(社区)地名文化交流宣传活动,打卡一条地名线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共享经验做法。
(二)地名服务平台。地名服务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公益性基础工程,是集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与地名教育等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地名服务作为向社会提供的一类公共服务,主要承担着建立完善的地名管理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的标准、规范,为社会生产生活提供规范的地名信息服务,为人们出行、生产和生活等实际需要提供帮助。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及时、准确的地名信息服务,为传承历史文化,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群众地名文化的普及。
(三)地名文化平台。树立地名品牌形象,加大地名活化利用力度,加强在地名文化宣传上的交流,打破行业限制、地域限制、条块限制,探索政社合建、校地共建、企社联建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拓展共建范围、丰富创建内涵,整合、运用社会资源,打造,携手共创地名文化品牌。
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