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4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昆明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末,我市常住人口868.7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144.5万人,占16.64%;65岁以上人口100.2万人,占11.53%。目前,全市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37家(其中,公办公营40家、公办民营15家、民办民营82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的占比70.71%),建成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4个、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217个,拥有各类养老床位3.39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7%。
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专业化发展昆明市应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资金投入,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失能、半失能等特殊群体的护理服务设施。同时,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护理质量符合标准。建议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考核体系,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办理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先后完成《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和《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相继印发《昆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昆明市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文件,出台《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等部门专项政策措施,形成以法律法规为统领、规范性文件为主体、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持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为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我市连续14年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10件惠民实事”强力推进。依托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昆明市西郊安置所2家市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民政职责,同时发挥机构专业优势,做好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指导工作。2025年,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争取省级资金创建昆明市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依托县(市)区级失能照护服务中心,在履行好民政兜底保障职责的同时,拓展延伸社会老年服务职能,为全市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固定、高质量的照护服务。依托乡镇(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辖区老年人全托、日托养老服务,指导社区(村居)养老服务中心做好社会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开展助餐、助浴、助医等养老上门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三是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探索调整旅居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加大老年照护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考核,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如:云南技师学院与云投医疗集团、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重庆久久传华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熙康云舍健康度假酒店等10余家单位合作建立向外实习实训基地,搭建康养类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平台。四是开展多元化、精准化培训。按照培训与就业需求相结合、培训与职业标准相吻合的原则对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全市具备养老护理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达232家,2024年人社部门开展护理员培训2245人次。2025年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昆明市“10件惠民实事”,今年拟完成200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
三、加强护士力量,提供专业化居家护理服务为了缓解家庭照护压力,昆明市可以建立以护士为核心的居家护理服务体系,依托现有医疗资源,特别是护士资源,提供更专业的居家护理服务。考虑到部分医院护士工作时间的相对不饱和,昆明市可以组织相关管理机构,引导护士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建立护士派遣或居家护理公司,护士可根据老年人的具体健康状况进行个性化护理,提供医疗监测、药物管理、生活照料等服务。同时,针对不同健康需求的老年人,护士可提供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建议,形成更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链条。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医疗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老年护理服务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将其纳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考虑,持续深化老年护理服务业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老年护理服务业健康发展。将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以推进。2024年,全市有执业或助理医师3.82万人、注册护士5.15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1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5.7人。二是建立“居家医养医护巡诊”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依托长期护理保险、家庭病床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途径,重点为高龄、残疾、失智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巡诊、家庭病床、医疗护理、基本康复、随访管理、心理关爱等居家医疗服务,并对其家庭监护人进行照护技能培训。2024年,全市有545家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建有20个老年心理关爱点,3个社区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试点,2个社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实施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为54.5万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血压测量、康复指导、保健咨询等医养结合服务服务,为7237名老年人开展失能老年人等级评估和上门健康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49.56%,家庭医生签约率91.47%,履约率98.67%。三是建立“机构医养两院一体”模式。推进社区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或通过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开展紧密型合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建成医养结合机构59家,145家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签约健康服务,5家基层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服务,加强了医养资源整合和服务衔接。四是昆明市2020年12月29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经过四年的持续推进,搭建了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为主体,实施办法、失能评估管理办法、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委托经办机构考核方案等为配套文件的制度体系。目前,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市202.15万名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累计受理待遇申请42277人次。有224家定点服务机构(其中:医养结合机构36家、养老机构36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152家)、553名失能评估人员(其中:评估员419名、评估专家134名)、6290名长护险护理员(其中:5755人持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512人持护士资格证、22人持医师资格证、1人持乡村医生资格证)。
四、推进智能化和“互联网+”养老模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昆明市应鼓励发展智能家居、健康监测设备以及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提升老年人的居家生活质量。政府可以通过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动“互联网+养老”的模式,实现居家养老的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例如,开发适用于老年人使用的健康管理APP,实时监测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并与社区医疗机构和医院建立联系,实现居家老人的健康数据共享和及时救治。
办理情况:一是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解决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难题,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2021年底,投入2700多万元,对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将养老床位建到老年人家中,把养老服务送到老年人床边。目前,全市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500张,对6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适老化改造。二是打造居家上门服务品牌。官渡区依托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创建了“官渡照护”居家上门服务品牌。以“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外包”的方式,为特困、低保、空巢和高龄等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的居家上门“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等10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三是建立“线上线下医养服务”模式。整合线上线下医疗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的方式提供上门护理,拓展服务项目,将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或养老机构。目前,市二院、市三院开展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均能够通过“滇医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预约挂号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预约时段精确至1小时以内。推进互联网医院快速发展,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鼓励达到标准的医院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等17家互联网医院获批。四是推进市级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当前,已制定《昆明市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立足统一标准和整合平台功能,推进养老服务保障一张网,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推动“养老服务+监管+资源调度”等统筹谋划,构建一个统一、高效、智能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精准对接,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目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安宁市已完成县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