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5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子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利用公寓类商业用房进行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由市民政局主办,五华区政府、盘龙区政府、官渡区政府、西山区政府、呈贡区政府协办。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末,我市常住人口868.7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144.5万人,占16.64%;65岁以上人口100.2万人,占11.53%。目前,全市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37家(其中,公办公营40家、公办民营15家、民办民营82家,社会力量作为主体的占比70.71%),建成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4个、老年活动中心(站、室)1217个,拥有各类养老床位3.39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6.7%。
二、对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选择合适的项目开展试点在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五个主城区的现有公寓类商业项目中筛选一个产权明晰的未售资产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开展试点探索。
答复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经前期对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公寓类商业用房排查梳理,五华区现有商业公寓多位于城市主干道沿线,交通便捷,医疗资源丰富,周边商业配套成熟,符合“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要求。商业公寓在层高、承重、空间布局等方面基本满足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特别是新建公寓的适老化改造空间较大。官渡区现有云南保利恒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保利天御花园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完工,20层以上未销售,为毛坯状态,产权清晰,企业愿意以出售或出租方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适老化改造,以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护理需求。呈贡区在售房地产项目商品房办公库存为 22.84万㎡(340套)、公寓库存 2.17万㎡ (400套)。在售公寓多为框架结构,便于进行改造以适应养老机构的公布功能需求,且项目周边有较为完善的商业、医疗等配套设施,能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医疗需求公寓的建筑结构相对规整。目前呈贡区在售项目的公寓类(商品房办公)库存大,利用其进行养老机构建设有利于盘活库存和缓解房地产市场的压力。
(二)试点项目按照公办养老机构的性质进行建设,养老机构性质按照公办模式开办,可以由现有的经营管理较好的公办养老机构来管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信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民营养老机构来管理。
答复意见: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昆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业,向有意向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的企业和社会力量推介符合建设养老机构的公寓类商业用房,同时积极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对试点项目进行支持,对项目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试点项目,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降低贷款利率等。
答复意见: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养老机构发展,包括:1.放宽准入条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属地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2.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有关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当年入住率达到30%以上的,自建产权用房且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补助;租赁用房租用期5年以上且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补助。对社会力量自建产权用房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2000元补助;租赁用房、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1000元补助。3.发放运营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给予床位运营补助,对入住满6个月以上并经过年检合格的,每张床位给予每月50-280元的运营补助。4.发放护理员补助。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不同等级,在职在岗期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元、100元、150元的护理补助。5.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相关服务费等;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按照居民生活价格标准执行。
(四)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对利用公寓改建养老机构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定期对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等进行检查,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答复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每年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要围绕养老机构建筑消防、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等重点事项,以及备案事项、档案资料、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服务满意度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后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属地民政部门监督整改,举一反三,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把养老护理员培训列为“十件惠民实事”加以推进,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计划分等级、分批次开展2000名养老护理人员专业能力培训。通过广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专业服务能力,满足更多老年人多样化养老照护需求。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