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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82-202510-514446 主题分类: 市级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0-30 17:12
名 称: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预算,元,财政拨款,决算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30 17:12 浏览次数:83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十一、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三、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四、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责(一)主要职能1、职责任务

(1)提供遗体接运、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经营性公墓及丧葬用品销售服务;

(2)负责从事殡葬工作人员上岗及等级培训;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1、全面做好殡葬服务工作

一是殡葬服务保障到位,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全市遗体接运、冷藏、火化等殡葬服务工作。殡仪服务方面,2024年累计接运遗体9603具,火化遗体11485具(婴尸132、截肢128、遗骨7),服务丧属11485家,接待告别会场2632场、守灵173家,骨灰寄存共收存3755盒,现存9056盒;公墓管理方面,2024年墓穴销售281穴,落葬443穴,迁出50穴,换碑82块,刻碑503块;收缴墓穴护墓管理费1037穴。二是狠抓服务质量,做好服务对象火化档案管理工作。全年累计整理归档火化档案共计11485份,接待服务对象600余人次,补开火化证明117份,配合公安系统、殡葬单位、公证处、律所等机构查询档案120余次;做好服务回访工作,及时发现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市长热线投诉意见和服务对象反馈的5个问题进行整改,全年服务满意率在99%以上。三是做好祭扫接待,圆满完成清明、冬至祭扫接待暨安全保障任务。“清明节”期间网上祭扫献花16809人、点烛13085人、上香12395人、祭酒12922;“冬至”期间墓园推出了网上祭扫服务,网上祭扫献花17047人、点烛13196人、上香12536人、祭酒13036人。清明冬至共提供免费代客祭扫27家。

2、持续提升殡葬服务工作质量

(1)扎实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市殡仪馆各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价格进行了自检自查,确保所有服务均为“菜单式”供群众自愿单项选择,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按照政府定价执行收费,延伸服务按照报备价执行收费,无任何套餐消费、捆绑消费、强制消费和误导消费;二是对龙宝山华夏墓园各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销售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未发现预售和炒作炒卖、私自转让、买卖等情况;三是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公示情况再次进行检查,确保馆区显著位置、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均有公示;四是对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存放、遗体告别等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相关台账进行了逐一排查,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流程;五是深化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了人员监管和行风建设,对全体干部职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投资等问题进行了反复细致排查,签署了《廉洁承诺书》。

(2)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殡仪馆乱收费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开展专项整改,在要求时限内完成高速公路过路费和骨灰识别牌收费清退工作。一是对2024年4月1日以来销售的骨灰识别牌费用进行清退,截止9月底共退款1064家,合计费用42,560.00元;二是对2024年4月1日以来产生的代收代缴高速公路过路费进行清退,截止9月27日共退款9家,合计费用232.5元。

(3)抓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开展至今,共减少群众丧葬费用895,600元,惠及群众5389人。

(4)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殡葬服务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3月起邀请家属登录殡葬信息管理平台评价系统对服务工作进行评价,迄今为止满意度为99%。

(5)“线上+线下”多举措持续坚定践行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清明、冬至期间开展了“倡导塑料花绢花进墓园”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台媒体(云南交之声FM91.8)、新媒体(今日头条、腾讯、搜狐、网易、掌上春城、一点关注等)发布宣传信息,并在各墓区主要出入口处悬挂宣传布标,循环播放宣传语,免费提供7万余支鲜花代替塑料花、仿真花、绢花进行祭祀,“禁塑行动”成效显著。

3、严格落实各类专项工作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研究制定了《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截至11月底,累计开展安全大检查11次,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6项,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5次、逃生自救演练2次,反恐防爆演练1次,新购买灭火器261支、灭火器箱102个,累计投入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费用共计816,530.10元。二是持续做好对东川区汤丹镇江西村23家贫困户组织走访慰问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到江西村开展调研共建、关爱困难群体活动2次。三是严格按照局党组在殡葬领域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民政局扫黑办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四是深化和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累计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3场,普法教育宣传1场,结合传统节日开展文体活动2场,清明节期间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实践、祭英烈活动2场,关心关爱职工组织“三八节”维权讲座1场,为申报2024云南省级文明单位夯实了基础。五是配合协助云南省殡葬协会圆满完成2024年云南省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公墓管理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殡仪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殡仪馆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昆明市殡仪馆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殡仪馆部门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殡仪馆部门不涉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昆明市殡仪馆部门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度收入合计52,133,69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9.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1,820,694.9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0.2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1,562.69元,增长0.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2,585.38元,减少14.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增加4,570,450.32元,增加12.27%;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2,696,302.25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一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专项经费补助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2,585.38元,二是收入科目调整,导致其他收入减少2,696,302.25元,三是市殡仪馆采取优化殡葬服务,导致事业收入增加4,570,450.32元,综合上述内容收入合计增加131,562.6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度支出合计47,891,480.99元。其中:基本支出47,105,880.99元,占总支出的98.18%;项目支出785,600.00元,占总支出的1.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031,314.33元,减少22.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816,913.34元,减少23.93%;项目支出增加785,600.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是优化调整市殡仪馆成本费用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14,816,913.34元,二是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到位,项目支出增加785,600.00元,综上所述支出合计减少14,031,314.3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殡仪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105,880.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029,125.98元,占基本支出的4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76,755.01元,占基本支出的51.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殡仪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5,600.00元,比2023年经费支出增加785,6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2081004 殡葬支出300,000.00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300,000.00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市殡仪馆无名无主遗体冰冻费的补助;

2296002 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5,600.00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485,600.00元,增该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市殡仪馆两辆殡仪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3,000.00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89%,与上年相比减少  1,742,585.38元,减少14.45%,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专项经费补助2,424,0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81,414.6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07,90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964,901.1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3,000.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005,09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4%。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殡仪馆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无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殡仪馆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无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殡仪馆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殡仪馆资产总额116,372,263.11元,其中,流动资产90,047,333.86元,固定资产元26,213,229.2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1,7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9,970.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9,5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631400201111

昆明市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v2025.10.16.1933版2025101703572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