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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82-202512-51819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2-06 11:34
名 称: 昆明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项目补充协议
文号: 关键字: 培训,补充协议,合同

昆明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项目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5-12-06 11:34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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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昆明市民政局

乙方:昆明市官渡区昊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昆明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 原合同),现因 2025 12 月为昆明市各县区养老机构 / 公司工作任务集中期,人员调派及招生组织存在实际困难,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培训相关事宜达成补充约定,特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培训期调整

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第一条第3款约定“服务期限:2025年12月初完成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调整为:

服务期限:本合同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分二期培训,乙方应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培训工作。具体每期培训的时间、参训人员名单及批次安排,由乙方提前与甲方对接确认。

二、其他条款衔接

1.本补充协议仅对原合同“培训完成期限”进行调整,原合同中关于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总价、权利义务、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保密条款、争议解决等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2.乙方需按照调整后的时间节点合理规划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符合原合同约定,甲方需配合乙方做好每期培训的对接及监管工作。

3.验收工作需在二期培训全部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统一组织实施,乙方需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台账资料。

三、协议效力

1.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补充协议内容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四、其他约定

1.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