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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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昆明极点足球俱乐部、昆明春天乒乓球俱乐部、昆明花卉租赁协会、昆明运动家园足球俱乐部、昆明创业就业联合会、昆明诚信文化促进会、云南师大附中高新一中、昆明城市工商管理学校 8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昆明市行政复议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昆明市司法局,地址:1.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376号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行政复议窗口;2.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邮编:650500,联系电话:0871-63189625)
本机关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1I5室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电话:0871-63177090
昆明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