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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82-202602-525587 主题分类: 市级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2-28 15:31
名 称: 昆明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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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2-28 15:31 浏览次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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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 — 4 — 省、市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机关本级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处)、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老龄工作处、老龄事业促进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0

)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精准兜底机制。完善发展型社会救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提高兜底保障质效

2.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分级分类专业照护体系,进一步扩大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更好助力经济发展大局。

3.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福利制度推进救助管理全国区域中心试点工作,推动滇中区域中心精神卫生联合体建设深化推进殡葬改革,强化公益属性。

4.健全完善困境儿童保障网络。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履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

5.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整治。加新法规新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

6.强化行政区划地名工作建设加强行政区划规划思路研究,持续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界线联合检查。规范地名管理,加大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力度。持续推进实施“乡村著名行动”,探索“地名+”模式,推动地名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公共服务等融合发展。

7.强化慈善监督管理拓展募捐渠道。健全慈善组织监管制度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慈善信托、社区慈善,完善,持续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常态化管理推进地方特色主题即开型彩票发行申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力度,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与全流程监管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6编制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6,533,126.56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2,295,626.56元,政府性基金34,237,5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487,536.76 ,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6,533,126.56 元,其中:本年收入1,066,533,126.56 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2,295,626.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237,5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487,536.76 ,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6,533,126.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6,533,126.56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3,685.56,与上年对比增加662,740.76 ,主要原因为单位职工人数增加,相应按人数生成的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15,221,94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4,447,296.00 主要原因为提前下达的上级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201,行政运行,金额9,908,476.56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金额7,732,8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事务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金额2,473,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金额1,125,88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金额5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金额42,505,392.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养老机构提质改造等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金额63,256,849.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群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额79,934,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人口低保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144,159,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口低保金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金额17,5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人员救助支出。

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金额2,197,900.00元,主要用于为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金额1,301,35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351,84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38,92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金额96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金额34,237,5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金额658,350,0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5个,金额1,039,673,441.00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299,村(社区)民政事务员补助资金,金额6,262,8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村(社区)民政事务员岗位补贴。

208-1002,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金额537,984.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支出。

229-600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福彩专项资金,金额18,910,0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提质改造。

230-0248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金额58,170,000.00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208-3001,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专项资金,金额2,197,900.00元,主要用于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

229-600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金额6,387,5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30-0248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中央预拨资金,金额600,180,000.00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208-1901,城市低保专项资金,金额79,93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特困人员低保金。

208-1107,昆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资金,金额63,256,849.00元,主要用于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

208-1902,农村低保专项资金,金额144,159,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低保金。

208-2001,临时救助专项资金,金额17,50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208-1002,昆明市高龄老人保健补助专项资金,金额37,943,448.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市高龄老人保健补贴。

208-1002,昆明市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金额4,023,96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

229-6002,“物质+服务”社会救助试点项目福彩专项资金,金额200000元,主要用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点创建工作。

229-600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金额10,000.00元,主要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31,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1,0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民政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67,956.00元,较上年减少26,478.00 元,下降28.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民政局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民政局2026因公出国(境)费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956.00元,较上年减少26,478.00 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是报废公务车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956.00元,较上年减少26,478.00 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专项资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

10月31日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数据统计比对时间节点,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返贫致贫人口名单作为代缴名册,完成当年度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工作。2026年度按照720元/人/年补助标准,完成10个县区,1115个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供养人员

>=

1115

定量指标

补助特困供养人员1115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获补对象准确率

>=

90

%

定量指标

获补对象准确率达90%以上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补助资金及时率

=

100

%

定量指标

按照民政工作计划,在11月30日前100%完成补助资金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特困人员生活状况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达标率

%

定量指标

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达到基本生活标准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特困人员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面向获补特困人员发放5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获补特困人员满意度在90%以上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困难群体应代缴参保率

>=

90

%

定量指标

困难群体应代缴参保率90%以上。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提供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准确率

>=

95

%

定量指标

提供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准确率达到100%以上

“物质+服务”社会救助试点项目福彩专项资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资金村(社区)民政事务员补助资金

9个试点县(市、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工作,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落实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等现有政策基础上,为有需要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防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提供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恢复正常生活、实现自我发展。对禄劝县2025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的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学工作,让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心就学,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厚爱。市级按照全市目前1826个社区,每个村(居)委按设置1名民政事务员进行补助,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托底作用。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资金下达

=

当年12月15日前

%

定性指标

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完成符合条件困难群体代缴工作,保障符合条件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负担减轻

=

100

定性指标

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低保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向接受服务的低保对象发放问卷调查300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每个村(居)委设置补助民政事务员数量

>=

1.00

定量指标

全市每个村(居)委设置1名民政事务员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各项救助政策落实率

=

100

%

定量指标

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及时性

=

100

%

定量指标

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及时性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精准度

>=

95

%

定性指标

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托底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学数量

=

5

定量指标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73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心就学意愿

=

明显提升

%

定性指标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73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73号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受助对象资助标准

=

2000

/人

定量指标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73号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项目数量

=

9

定量指标

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项目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时间

=

每年11月30日之前

%

定性指标

资金到位时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工作

=

进一步加强

%

定性指标

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工作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福彩专项资金

新建15个为老服务阵地,其中: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加大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重点在城市社区及部分乡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建设,大幅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改善质量、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补助资金

<=

30

万元/个

定量指标

确保项目资金在核定补助范围内,全面做好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项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启动建设项目

>=

13

定量指标

启动建设不少于13个日间照料中心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启动建设率

=

100

%

定量指标

按照既定计划启动养老服务机构的新建及改扩建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下达及时率

=

100

%

定量指标

11月30日前下达资金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1.完成全市60岁以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在保对象中残疾人5933人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
2.安排141万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和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3.安排45.5万元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对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等给予资助。
4.安排153万元用于市精神病院设施修缮和设备购置。
5.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立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安排400万元补助2个殡仪馆购置火化设备(含尾气处理设备),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养老服务保障率

>=

90

%

定量指标

确保老年福利政策落到实处,解决机构养老后顾之忧,使老年人在机构为老服务中心、健康、快乐的生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入住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向入住服务对象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00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购置火化设备(含尾气处理设备)的殡仪馆数量

>=

2

定量指标

支持购置火化设备(含尾气处理设备)的殡仪馆数量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

>=

94

定量指标

“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老年人能力评估(60岁以上低保、特困及部分社会老年人)

>=

5933

定量指标

支持老年人能力评估(60岁以上低保、特困及部分社会老年人)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8,050.56元,17,751.60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报废公务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民政局机关2026委托业务费安排9,01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50,000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资金用于本级支出增多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昆明市民政局机关资产总额20,590,772.09,其中,流动资产17,757,847.83,固定资产2,772,925.2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491.8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7,27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表